澳洲汽车安全法案ADR认证
澳洲汽车法规根据澳大利亚汽车安全法案(MVS Act 89)制定,被称为(Australian Design Rules)ADR法规,澳洲对汽车制造商(进口商)专门制定的道路车辆认证管理系统RVCS,提交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之后25个工作日取得ADR进口许可。

澳大利亚是是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的成员国,所以大多数ADR法规基于ECE法规制定,目前实施的是澳洲 ADR 3第三版法规。
ADR——Australian Design Rules 澳大利亚车辆设计规范
VSS——Vehicle Safety Standards 车辆安全标准,主要是指ADR法规
RVCS——Road Vehicle Certification System 道路车辆认证管理系统
IP——Identification Plate 车辆铭牌,由车辆型号,制造商信息和VIN等组成
IPA—— Identification Plate Approval 车辆铭牌批准,对于新生产车型,必须取得IPA
澳洲对于新车,主要有两种认证方式:
大批量(Full Volume)和小批量(Small Volume)。
小批量模式适用于小于25~100台(根据车辆种类不同,最大销量限值不同)。
澳洲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零部件,整车,罐车要求通过ADR认证:
车用电线,电缆,开关,蓄电池,主励磁线圈,制动系统,发动机,排气系统,燃烧加热器,限速装置,座椅,汽车灯,罐体,底盘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