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HS多环芳烃测试
PAHS概念:
多环芳烃(分子中含有两个以上苯环的碳氢化合物)。产生多环芳烃主要以石油、煤、橡胶制品、塑胶制品、润滑油、可燃气体,食品包装材料,玩具,在不完全燃烧或在高温处理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类环境化学致癌物,且致癌性很强的有害物质。

多环芳烃主(PAHS)主要成分常见有16种化合物:萘(Naphthalene),苊烯(Acenaphthylene),苊(Acenaphthene),芴(Fluorene),菲(Phenanthrene),蒽(Anthracene),荧蒽(Fluoranthene),芘(Pyrene),苯并(a)蒽(Benzo(a)anthracene),苣(Chrysene),苯并(b)荧蒽(Benzo(b)fluoranthene),苯并(k)荧蒽( Benzo(k)fluoranthene),苯并(a)芘(Benzo(a)pyrene),茚苯(1,2,3-cd)芘(Indeno(1,2,3-cd)pyrene),二苯并(a,h)蒽(Dibenzo(a,h)anthracene),苯并(ghi) 北(二萘嵌苯)( Benzo(g,hi)perylene)消费产品(一类,二类,三类)的材料中PAH限值说明:
一类: 食物接触材料和三岁以下儿童口腔接触的物品和玩具BaP低于 * (<0.2 mg/kg),16项PAH总和低于* (<0.2 mg/kg)。
二类:塑料制品与皮肤接触的部件接触时间超过30秒的部件或一类中未规范的玩具BaP低于1 mg/kg ,16项PAH总和:低于10 mg/kg。
三类:塑料制品与皮肤接触时间少于30秒的部件,或与皮肤没有接触的部件BaP低于20mg/kg,16项PAH总和低于200 mg/kg。
注:
1. 欧洲议会及欧盟委员会2005.11.16 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签署了2005/69/EC 指令,同年2005.12.9 日发布该指令。
2. 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(ZLS(GS 授权机构)经验交流办公室(Central Experience Exchange Office, ZEK)AtAV委员会2007年11月20日通过诀议(参见ZLS官方网站上公告第 ZEK 01-08号文件),2008.4.1生效该文件,并要求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测试,不能通过PAH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,所有 GS 的发证机构都必须执行此项决议。
提供国内工厂和企业在化学测试领域服务项目如下:ROHS2.0环保测试,REACH环保测试,PAHS多环芳烃测试,加州65测试,AZO偶氮化合物测试,HF卤素测试等。